欢迎访问 文教法治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理论实践

共建中小学校长普法学法新平台

时间: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与中国教育报刊社日前签订《关于推进中小学依法治校的合作框架》,共建中小学校长普法学法新平台。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宋德民出席并讲话。

  宋德民指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推进全面依法治教,抓住校长这个群体,就是抓住了关键少数,对推动工作会发挥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的效应,也会产生提纲挈领、事半功倍的重要作用;抓好关键少数,要真正践行一线规则,解决校长面临的实际问题,为校长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践行一线规则,要创新工作方法,推动教育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在“最后一公里”落地,也让基层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传递到法律起草和政策制定部门。他对此次合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把握好政治方向,把旗举好;二要树立问题导向,务求实效;三要坚持质量取向,打造品牌。

  根据合作框架,教育部政策法规司与中国教育报刊社将围绕推进学校特别是中小学依法治校开展全面合作,共同建设校长普法学法、提升依法治校依法办学能力和水平的平台,在中国教育报校长周刊开设“校长学法”“以案释法”“校长应知应会的法律问题”等栏目,并利用中国教育报刊社的融媒体资源,共同建设中小学校长普法学法的融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教育部最新法律法规政策,为广大中小学校长解疑释惑。

  (作者:赵秀红)


原文链接:http://jw.beijing.gov.cn/jyzx/ztzl/bjjypf/fzzx/fzyw/202104/t20210426_2374348.html

上一篇:作为行政处罚一般种类的“通报批评”

下一篇:盘点校外培训班的N个“坑”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广告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文教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文教法治网 wjfz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9160号-14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