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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咨询委员会成立,承担六项职责

时间: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近日,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组建成立了四川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询委员会”),并公布了委员会名单。

  据介绍,咨询委员会将承担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研究、咨询、监测、评估、科学普及和引领指导等职责。具体包括∶

  提供决策参考。根据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工作部署,做好我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重要决策和重大政策的系统研究,为政策制定提供咨询和决策参考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科学研究。针对新形势下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科学研究,探索新规律、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促进各地和学校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加强实践指导。定期开展全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调研、监测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热点、难点问题,准确把握全省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形成权威性评估分析报告;针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专业指导,推进全省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建设。

  推动科普宣传。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秉持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分类面向学生、家长、教师等群体进行科普宣传,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引领服务发展。坚持与时俱进和问题导向,以需求为引领,整合校、家、社、医等多方资源,创新发展心理健康服务模式,总结推广优秀典型案例和工作经验做法,为大中小学生提供更加专业、便捷和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和服务。

  承担专项任务。承担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委托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重大课题研究和专项工作任务。

  咨询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委员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咨询委员会实行“一体+多组”组织机制,根据学生特点,划分基础教育组、职业教育组和高等教育组,每个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兼任);为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特邀部分行业系统专家代表,组建行业系统组。各专家组将在组长的组织带领下,通过调研、科普宣讲、义诊等多种方式,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覆盖所在学段的重大活动,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一次评估,准确把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现状、动态、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并及时向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报告。

  点击此处查看四川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咨询委员会名单


原文链接:http://edu.sc.gov.cn/scedu/c100494/2024/12/5/afe415da2099433d9106f5959871b8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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