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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框架(试行)》《广东省中小学学生人工智能素养框架(试行)》《广东省中小学人工智能课程指导纲要(试行)》以及《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与人工智能融合应用指南(试行)》的通知

时间: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粤教基函〔2025〕12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省属普通中小学校:

  现将《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框架(试行)》《广东省中小学学生人工智能素养框架(试行)》《广东省中小学人工智能课程指导纲要(试行)》以及《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与人工智能融合应用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框架(试行)

  2.广东省中小学学生人工智能素养框架(试行)

  3.广东省中小学人工智能课程指导纲要(试行)

  4.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与人工智能融合应用指南(试行)

  

  广东省教育厅

  2025年4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edu.gd.gov.cn/zwgknew/jyfzgh/content/post_47411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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